身自执事而后行者,面垢而已:此谓庶人,卑而无人可使,但自身执事,不可许病,故有杖不得用,但使面有尘垢之容而已。
八者:应杖不杖,不应杖而杖,一也;扶而起,二也;杖而起,三也;面垢,四也;秃者,五也;伛者,六也;跛者,七也;老病者,八也。案这八者之上所记“父在为母齐衰期,见无二尊”之制,亦当属“以权制”者,盖参以恩义二者而权之,因此我们将它与下八者合为一节。拿了侍奉父亲的心来侍奉母亲,对母亲的爱心就同对父亲一样。天上没有二日,地上没有二王,国中没有二君,家中没有两个最尊的人,这表明必须由一人来治理的意思。因此父亲活着为母亲就服齐衰一年丧,就是体现家中没有两个最尊者的意思。杖是做什么用的?是给有爵位的人〔扶持病体用的〕。国君死后的第三天授杖给嗣君,第五天授杖给大夫,第七天授杖给士。有的〔嫡子未成年丧亲而拄杖〕叫做借用有爵者的杖而做丧主,有的〔虽非嫡子而拄杖〕叫做扶持病体。妇人、儿童不拄杖,是因为他们不能哀痛致病。〔天子、诸侯〕百官具备,丧葬器物齐全,嗣君无须说话丧事就可以顺利办理,这样的嗣君即使拄杖仍须有人搀扶才能起身。〔大夫、士的孝子〕须亲自指挥而后丧事才能进行,就须扶杖而后起身。〔庶人的孝子〕需要亲自料理丧事而后才得办理的,〔就无须拄杖〕,面带尘垢的容色就行了。秃头的人不用麻束发髻。驼背的人不肉袒。跛脚的人不踊。年老和有病的人不禁止饮酒吃肉。以上这八种规定,就是依据权变的原则制定的。
始死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,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节,此丧之所以三年,贤者不得过,不肖者不得不及。此丧之中庸也,王者之所常行也。亲人刚死,孝子三天哭不绝声,三月卧不解衣,过了周年还悲哀,三年仅怀忧思,说明悲哀的感情逐渐减轻了,圣人就据此制定丧礼加以节制,这就是斩衰丧之所以规定为三年的原因,有贤德的人不得超过这个丧期,无德无才的人也不得服不够这个丧期。这是丧事所常守的中道,是王者所常行的制度。
《书》曰:“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 。”善之也。王者莫不行此礼,何以独善之也?曰:高宗者武丁,武丁者殷之贤王也,继世即位,而慈良于丧。当此之时,殷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故善之。善之,故载之《书》中而高之,故谓之“高宗”。三年之丧,君不言,《书》云“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”,此之谓也。然而曰“言不文”者 ,谓臣下也。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:这两句引自《尚书·无逸》,而文字稍异。谅闇,守丧期间所居的凶庐(参见《丧大记第二十二》第45节)。
言不文:引自《孝经·丧亲章》。《书》说:“高宗居住在凶庐中,三年不发布政令。”这是赞扬高宗。做王的没有不行这种礼的,为什么偏偏赞扬高宗呢?回答说:高宗就是武丁,武丁是殷代的贤王,他继承父亲就王位,而善守父丧。在那个时候,殷朝由衰落而又重新振兴,礼制由废坏而又重新兴起,所以赞扬他。赞扬他,所以把他记载入《书》中而尊崇他,因此称他为“高宗”。守丧三年,君不发布政令,《书》说“高宗居住在凶庐中,三年不发布政令”,就是说的这个意思。然而说“说话不加文饰”,是说臣下在守丧期间应该做到的。
礼,斩衰之丧唯而不对,齐衰之丧对而不言,大功之丧言而不议,缌、小功之丧议不及乐。父母之丧,衰、冠、绳缨,菅屦,三日而食粥,三月而沐,期十三月而练冠,三年而祥。按照丧礼,服斩衰丧的人只发出答应声而不回答别人的话,服齐衰丧的人只回答别人的话而不主动说话,服大功丧的人说话而不说与丧事无关有话,服缌麻、小功之丧的人可以说与丧事无关的话而不说快乐的事。为父母服丧,穿丧服,戴丧冠,用绳做系丧冠的缨,穿茅草编的丧鞋,父母死后三天才吃稀粥,三个月才洗头,过了周年到第十三个月才戴练冠,到第三年才举行大祥祭。
比终兹三节者 ,仁者可以观其爱焉,智者可以观其礼焉,强者可以观其志焉。礼以治之,义以正之,孝子、弟弟、贞妇,皆可得而察焉。三节:自初丧至沐,一也;十三月练,二也;三年祥,三也。到坚持完丧礼的这三个阶段,仁爱的人可以看出孝子的爱心,智慧的人可以看出孝子深明义理,强毅的人可以看出孝子能坚守志节。按照礼来治理丧事,按照义来端正丧礼,一个人是不是孝顺之子,恭逊之弟,贞节之妇,都可以从中看出来了。
拨乱世反诸正,莫近诸《春秋》:《通义》:“子曰:‘我欲托之空言,不如见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。’盖理不穷其变则不深,事不当其势则不切,高论尧舜之道而无成败之效,则不著不明。故近取诸春秋,因乱世之事,季俗之情,渐裁以正道,庶贤者易勉,不肖者易晓,亦致治太平之所由基也。”